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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8 03:12:28
近年来,深圳市经济发展迅速,很多公司因为多种原因而需要注销。然而,公司的注销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遵循诸多流程和规定,其中涉及到的细节较多。其中有一项重要的问题,就是公司章程的处理方式。
根据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公司在注销时需要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注销证明、开户银行注销证明、清算方案等资料。但并未强制规定注销时需要销毁公司章程和印章。
那么,对于公司章程和印章的处理方式,究竟有哪些规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第135条规定,企业解散或者注销后,其章程的存续期限为2年。对于这2年内的章程,企业法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随时查询。因此,对于已经注销的企业,其章程并不需要立即销毁掉。
对于印章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法》第24条规定,印章制作单位应当在销毁前,对制作、使用、保管过程中的废弃印章,进行文件记录并进行安全处理。因此,在公司注销后,企业可以将印章进行安全处理,但不需要立即销毁。
总之,针对深圳企业注销是否需要销毁章程和印章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全的处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同时,在注销之前要认真了解注销流程、资料和费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确保注销流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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