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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7 18:13:56
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明确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
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六条户籍迁入划分为核准类入户、积分入户和政策性入户三个类别。
户籍迁入划分为核准类入户、积分入户和政策性入户三个类别。
2、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
不符合上述核准条件的其他人才,统一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专项指标计划内通过积分方式择优审批引进。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第六条户籍迁入划分为核准类入户、积分入户和政策性入户三个类别。
核准类入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
根据深圳此前执行的入户规定,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即可核准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而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这一要求调整为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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